查建企
查业绩
查人员证件
查资质
查信用评价
查荣誉奖项
2024-11-20 15:11
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相关评价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2024-11-20 14:11
配套费应当列入建设项目投资总概算,纳入建设项目成本。
承接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其他机关、组织或个人实施。
2024-11-19 16:11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2024-11-19 15:11
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撤销相应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资质,并将企业记入严重失信名单。
对自查自纠开展不力的,或未认真整改消除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业整顿。
2024-11-18 16:11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当在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资金支持申请。
财税〔2016〕23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
2024-11-15 15:11
原有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鼓励企业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延长产业链条,向“投建营一体化”和“全生命周期工程咨询集成化”模式转型。
在动态核查工作中若存在有意偏袒、有失公允等行为,将予以通报。
2024-11-14 17:11
推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记录仪,并使用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记录隐患。作为《安全日志》中“当日检查需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记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穗建质〔2020〕203号)同时废止。
2024-11-14 16:11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督促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按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高层建筑勘察设计业务。
2024-11-13 17:11
对查出隐患的起重机械和模板脚手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落实整改。
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过程检查验收程序及标准,凡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024-11-12 16:11
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监督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抽)查等形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全市纳入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由施工单位委派施工现场的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23-12-25 13:12
2023-12-22 13:12
2023-12-21 14:12
2023-12-20 15:12
2023-12-19 16:12
2023-12-18 16:12
2023-12-15 16:12
2023-12-14 16:12
2023-12-13 13:12
2023-12-12 14:12
2023-12-11 16:12
2023-12-08 16:12
2023-12-07 16:12
2023-12-06 15:12
2023-12-05 16:12
2023-12-04 16:12
2023-12-01 16:12
2023-11-30 16:11
2023-11-29 15:11
2023-11-28 13:11
官方微信
联系电话: 028-8450 2296
商务合作请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联系客服发送合作方案。
【建易投】所有数据均来自于合法正规渠道,不涉及隐私、机密。数据使用仅限掌握竞争对手情况及辅助企业经营决策,请勿用来进行围标、串标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