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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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结果互认,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审查或备案。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第46号)和《2023年广东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粤建改办〔2023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建设项目技术审批效能,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联高效办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审图(以下简称联合审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审图原则

联合审图,是指按照明确标准、流程再造、集中服务、技审分离、依法监管一个项目委托一家审查机构审查的原则,将土建、消防、人防、技防、通信基础设施(有线、无线)等技术审查并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结果互认,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审查或备案。审查机构出具含消防、人防、技防、通信基础设施(有线、 无线)等技术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后,相关审批部门可以依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如部分审图业务超出自有审查资格业务范围,在确保完整性的前提下,审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将相应审图业务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审查。

二、联合审图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应当取得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人防指挥工程及独立建设的人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合审图要点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理施工图审查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以及我市相关管理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下列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消防安全性;

4.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5.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如质量通病治理、危大工程、设计深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其中,对涉及消防设计内容的,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要求实施技术审查;对涉及结建式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内容的,应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现行国家人防工程技术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实施技术审查;对涉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安全技防系统设计内容,应按照国家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实施技术审查。对涉及无线通信设计内容的,应按照《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和现行标准实施技术审查。

(二)联合审查完成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明确建设工程的消防、人防、技防、通信基础设施(有线、 无线)设计技术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消防、人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意见(报告)格式及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河源市有关规定,并注明人防设计审查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及是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应建(易地)建设人防地下室民用建筑行政许可规定要求。

四、联合审图流程

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后,建设单位委托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同时应当将专业类别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资料上传至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简称省审图系统),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

2.项目立项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及附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设计批复及大中型项目初设审查意见等;

4.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及相关计算书);

5.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人防设计要点、通信部门意见书等)。

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审查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在省审图系统上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并一次性说明不合格原因。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在省审图系统上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五、联合审图时限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施工图审查,但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审查机构压缩合理的审查周期、压低合理的审查收费价格,不得对审查机构提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合理要求。

建设单位应收齐土建、人防、消防、技防、通信基础设施(有线、无线)、绿色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无障碍设施、排水排污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送审。

(二)加强业务范围管理。符合条件的审查机构,可承担名录备案资格相对应工程(含消防、人防专业)的审图工作,并对技术审查结果负责。

(三)严把出图质量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压实项目负责人、设计、校核、审查和审定人员的质量责任,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严把出图质量内审关,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四)加强联合审查质量监管。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专业监管责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施工图技术审查信用评价制度,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确保联合审图质量。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全面实行数字化审图。深化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审查、出具意见全过程线上办理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推行工程建设图纸设计、施工、变更、验收、档案移交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一张图管理和协同应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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