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路沿线住建领域施工工地飘浮物问题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为扣分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确保完成任务,做到零失分。今年上半年,省内京沪高铁、济青高铁、京沪线接连发生轻飘物挂网问题,7月1日上午,我市历城辖区胶济客专下行线大明湖-五里堂线路所K386+400处,因周边工地使用的零散塑料薄膜吹至线路上,发生接触网挂塑料薄膜(1米*0.3米)致列车停车问题,导致5趟列车无法正常运营,影响十分恶劣,市有关部门正在逐级追责。为保障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和汛期铁路运输安全,根据省、市有关会议安排,按照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铁路沿线环治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函》(附件1)要求,决定对铁路沿线住建领域施工工地飘浮物问题开展隐患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与范围
即日起至7月31日进行集中整治,以后纳入建筑工地常态化文明施工管理内容。整治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燃气、供热工程施工工地。
二、整治措施
(一)规范防尘网设置
裸露地面尽可能采取硬化、喷洒抑尘剂或绿化等措施,采用覆盖方式的,防尘网周边须固定牢靠。防尘网加固方式符合省铁路沿线环治办《关于印发〈铁路沿线彩钢板房、塑料大棚防尘网、防晒网加固参考指南〉的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确保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防尘网不破损,不发生脱落、飘移、吹飞等现象。
(二)排查加固临时设施
对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彩钢板房,以及施工现场各类临时厂房、操作棚、防护棚、料棚进行梳理排查,检查彩钢板是否有局部损坏、弯折翘起,螺钉是否有缺损等,对存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有飘浮物问题隐患的板房,要按照省铁路沿线环治办《关于印发〈铁路沿线彩钢板房、塑料大棚防尘网、防晒网加固参考指南〉的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局部或整体加固处理。
(三)强化现场建筑材料、废弃物管理
1.工地物料尽可能采取入棚、入仓、入库方式封闭存储,细、散物料露天堆存场周围应加设围墙,易飞扬的物料需严密覆盖,周边及四角盖严压牢。
2.废旧破损的防尘网、防晒网、物料覆盖物、混凝土养护用塑料薄膜或毛毡,以及各类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包装塑料薄膜、塑料袋或纸壳等,应及时清理入库、回收处理,不得现场随意丢弃或填埋;
3.清理楼内或室外场地上的轻便易飘浮废弃物时,应采取装袋或捆扎成团进行清运,严禁空中抛掷。
4.工地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暂不能运出的应分类集中堆存,规范苫盖,苫盖物应压实压牢。
三、整治责任
(一)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关注工地飘浮物带来的环境问题,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防尘网设置与使用行为,将飘浮物治理纳入工地定期检查内容。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即改到位,及时将问题销号清零。
(二)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辖区内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燃气、供热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责任分工、明确到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工程项目将飘浮物问题隐患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飘浮物问题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第一时间整改。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督查督导中,对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将把飘浮物问题整治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区县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项目落实防治措施,及时整改问题隐患。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铁路沿线建筑工地飘浮物问题隐患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整治,尽快将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问题严重或导致“7.1”类似问题的,市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处理。
各区县(功能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请于8月1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贾先凤,联系电话51705608,邮箱:sjwzac@jn.shandong.cn。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