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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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配合复核、核查工作,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用承诺的、逾期未参加此次核查的专家将暂时冻结评标专家身份,符合清退条件的将予以清退。

关于开展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库专家: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时间

71日起至731日止

二、清理工作步骤

()核查基本信息。专家需在71日至31日期间自行登录省评标专家库系统,核查个人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并自行填报个人信用承诺()核查评标专业。存在评标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不匹配的,专家需自行删减该专业并提交省招管中心审核,本次清理工作不允许增加或变更评标专业。

()征集问题线索。省发展改革委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邮箱,面向省库评标专家广泛收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于反映情况属实的专家视情形给予信用加分奖励。

三、清理工作要求

1.省库评标专家需在清理工作时间内及时登录专家库系统进行自查,对不配合复核、核查工作,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用承诺的、逾期未参加此次核查的专家将暂时冻结评标专家身份,符合清退条件的将予以清退。

2.因缺失个人信用承诺被冻结的专家可在系统中提交申诉,申诉需提供本人专项信用报告(省内专家登录浙里办获取专项信用报告,省外专家自行至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申诉申请需在聘书有效期内提交,聘期到期后不再接受申诉。

3.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6316380571-87631266.

技术支持电话:0571-87632685

投诉举报受理邮箱:skzj2019@163.com

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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