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日志使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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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记录仪,并使用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记录隐患。作为《安全日志》中“当日检查需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记录。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日志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提升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我厅组织修编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以下简称《安全日志》),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日志》监管,督促在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自2025年1月起按本通知附件格式和内容记录填写。要加强宣传和指导,把企业、项目《安全日志》填写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必查事项,督促指导施工、监理企业做好每日安全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安全日志》,确保填写规范及时、内容完整真实。《安全日志》由施工单位自行打印,并按月份进行装订成册,分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统计表》(每月填报统计一次)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每日填报工作情况),要求项目每名备案专职安全人员分别独立填报并署名。

三、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日志》内容进行优化和细化。推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记录仪,并使用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记录隐患,完成每日检查整治隐患信息化管理存档,可作为《安全日志》中“当日检查需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记录。

联系人:陈春燕  联系电话:028-85531668

王仲柯  联系电话:028-8509351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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