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无梁楼盖”项目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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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全面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筑结构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无梁楼盖”项目监管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无梁楼盖”项目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建设、设计单位、审图机构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全面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当采用“无梁楼盖”的板柱-抗震墙结构型式时,应结合抗震设防类别进行结构抗震验算,通过加厚楼板、设置柱帽、暗梁、加强节点构造或预应力技术等措施,加强抗震构造,提高结构的整体安全性,达到抗震设防等级要求。地下室无梁楼盖设计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第二条要求。

  二、强化项目监管

  请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摸排辖区内近3年采用无梁楼盖技术的工程项目(含在建、完工项目),形成项目台账,在4月16日前报送我局,并将此类项目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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