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防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动办〔2024〕210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区人防工程检测监督管理,规范人防工程检测行为,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自治区国动办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从全区有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15 家检测机构中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8家作为检查对象。按照2018年以来被检8家检测机构承接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数量比例随机抽取129个受检项目,对抽取项目进行复检复测。
(二)检查内容。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1.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人防工程检测活动;
2.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3.违反人防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4.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
5.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
(三)检查方式。
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给予技术支持,主要采取查看资料、项目现场复检复测、座谈了解等方式,检查全过程录音录像,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并由受检方签字确认。
二、好的方面
受检8家检测机构均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要求,较好地落实第三方检测机构职责;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无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人防工程检测活动情况;无转包或违反分包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无违反人防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情况;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满足人防工程质量检测要求;出具的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均能溯源,且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
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机构有2家,分别是:广西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创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检测机构仍存在检测报告质量不高、检测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检测数据不够准确。4家检测机构26个项目中的28个检测数据,检测报告中认定为合格,经复测为不合格。
(二)防护设备漏检漏测。2家检测机构2个项目,存在漏检防护设备问题。
(三)检测目录缺项漏项。6家检测机构43个项目有51个参数漏检,且经复测不合格。
四、下一步要求
(一)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全区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辖区内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问题逐一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完成后,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按要求报送自治区国动办。我办将把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检查,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力的检测机构将严肃处理。
(二)压实责任,确保质量。全区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要坚持开展常态化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和水平。检测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检测全过程质量可追溯要求,从机制上杜绝检测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真实、准确。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人防检测为抓手,把好人防防护设备和人防工程质量关,要强化对人防工程检测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发现防护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各机构整改情况,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国动办。(联系人:陆斌,联系电话:0771—2833160;工作邮箱:lub@gdb.gxzf.gov.cn)